承 包 经 营 合 同
发包方(以下简称甲方):南京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:王凯
住址:南京市新岗30号
王秀 身份证号码:
住址:
承包方(以下简称乙方): 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住址:南京市鼓楼区二条巷 2幢 法定代表人:
南京 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、王秀现共同承租经营江苏省省级机关服务中心管理的南京市鼓楼区 岗30号房屋及院落。现甲、乙双方协商一致,就将鼓楼区 30号房屋及院落给乙方承包经营达成如下条款。
- 乙方承包经营的场地范围等同于甲方与房东租赁合同确定的范围,包括傅厚岗30号院内外所有甲方已接手管理的部分,包括房屋及配套设施,道路、停车场等。
- 已有配套设施设备另附清单。
- 为顺利经营,通过消防验收,领取相关经营许可证照,乙方有权需要对房屋装修改造、添附设施。改造方案、施工设计等全由乙方负责。
- 所有需要投入的资金由甲乙双方按50%比例共同投入。甲方应投入的资金可以用承包金抵充。
- 承包合同终止或到期的,除依附房屋无法拆除归房东所有的以外,有价值的设备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享有。
2、首个承包期限不少于6.5年。自2017年4月9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止。乙方2017年4月9日正式营业,此前为装修改造期,不收承包费。
- 甲方与房东租赁合同2018年10月9日到期,甲方承诺合同到期后与房东续签不低于五年。如2018年10月9日到期后不能续签的,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,包括乙方全部的改造投入费用及利息,还应承担总承包金30%的违约金。
- 承包到期后,如房东同意续租,乙方无条件继续承包经营。
3、承包金额:开始1.5年,即2018年10月9日前的承包金为 元。2018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9日承包金每年为 元。
承包金采取年交的方式,乙方用支票或现金方式交付均可。承包金不含税。
- 乙方用于公寓或产业园出租经营的,在经营或招商过程中,需要房东配合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,由甲方及时与房东沟通落实,如延误导致乙方招商受阻的,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。
- 甲方是房屋的承租人,除收取承包金外,不干预乙方经营自主权。
- 租赁合同中,房东应向甲方承担的义务,如房屋维修、违约责任等,乙方有权主张。
- 乙方独立承包经营,自负盈亏。
乙方装修改造及经营过程,需要甲方配合的,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并落实。
甲方与房东租赁合同在2018年10月9日到期后,甲方用其他主体(受甲方实际控制)与房东续签租赁合同的,本承包经营合同继续有效,甲方变成相应新主体。
续签租赁合同后,新主体与乙方无条件按本合同条款签订合同。
6、甲、乙双方办理 30号房屋设施移交,乙方进场装修改造前,该房屋已产生水、电、气、物业等费用,及所有债权、债务全由甲方承担并负责结清。房租仍由甲方与房东按时支付。
- 在本合同签字生效,乙方进场装修改造至2017年4月9日这段期间,傅厚岗30号所发生的水、电、气、垃圾运输等费用,属于前期装修改造投入费用,由甲乙双方按50%比例承担。
- 乙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合法经营,依法纳税。按时与甲方结算承包金。
- 乙方在承包期间,对所辖管部门的员工自主聘用和管理,负责员工的工资、保险及所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。
- 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破坏房屋结构,确保其正常使用和安全。辖区内的设备、设施的维护、维修均由乙方负责,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- 乙方在 30号内为甲方安排50平方米房屋用于办公。
- 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,任何一方中途终止合同执行,视为违约。凡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,应由违约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总承包金30%的违约金。
- 合同期间遇政府拆迁征收,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,甲乙双方相互免责。拆迁征收中政府或房东补偿给承租人的经营、装修、搬家等款项由乙方享有。
-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时,任何一方均可在签署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,调解无效时,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- 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。
- 双方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签字人的身份证(复印件各一份)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交对方存档。
13、本合同一式四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商定,作为本合同补充条款,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。
甲方: 南京 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:__________
秀 本人签字:
乙方: 南京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:__________
_____年_____月_____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