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方:陈~~,男,1965年1月18日生,汉族,现住南京市大锏银巷~号B幢1单元~室,身份证号码:3201031~~~`1273,系女方苗`之夫。
女方:苗`,女,1977年12月14日生,汉族,现住南京市大锏银巷`号B幢`单元102室 ,身份证号码:320104197`0827,系男方陈`之妻。
男女双方于2010年01月18日登记结婚。婚后男方违背夫妻的忠实义务,多次与他人发生婚外情。2014年9月女方第一次发现男方出轨,与之发生争吵,男方承认并承诺不会再与第三者陈`来往;然而,2014年11月(日),男方夜不归宿,电话关机,联系不上,第三者陈`发来短信称其与男方同住在一起并发生关系。男方第二天在女方出示短信证据后承认事实,并向女方道歉并再次承诺不会发生此类事情,女方出于家庭的考虑原谅了男方。但是,男方仍旧违背承诺,于2014年12月30日,一夜未归,第三者陈`继续半夜发短信挑衅称其与男方一起。第二天,女方质问男方,男方承认与陈`发生性关系,陈`并将其所居住房屋的钥匙及门卡交男方处,以方便日后来往。女方不能忍受男方的行为,再次提出离婚,但男方依旧不同意。
为了防止家庭资产的流失,并保护女方及孩子的合法权益,特双方作出如下约定:
1、本约定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,对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真实意思表示。
2、登记在女方名下的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大锏银巷`号B幢`元1`2室(建筑面积为87.89平方米,所有权编号为:宁房权证鼓转字第4`6351号)的房屋,其购房款大部分是女方卖掉婚前女方个人房屋筹集,现约定该房屋产权归女方一人所有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3、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凯美瑞汽车(车牌号为苏AH`92)一辆归女方一人所有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4、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奔驰汽车(车牌号为苏A`S`57)原为夫妻共同财产,现约定归女方一人所有。男方有义务协助女方完成过户并承担过户所需一切费用(未过户不影响本条效力)。
5、男方名下债务由男方偿还,与女方无关。
6、双方对以上约定已经充分了解并协商一致同意,承诺遵守上述约定。
9、本协议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男方: 女方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